







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黄陵县店头镇至铜川市印台区后烈桥二级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80571 | 发文字号: | 陕交发〔2011〕22号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黄陵县店头镇至铜川市印台区后烈桥二级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发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1-03-23 |
延安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物价局:
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黄陵县店头镇至铜川市印台区后烈桥二级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批复》(陕政函〔2011〕12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黄陵县店头镇至铜川市印台区后烈桥二级公路设立的财神梁隧道收费站应按照全省收费公路统一车型分类、省政府批准的费额标准及我省载货类机动车辆实行计重收费等有关规定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类 别 车型及规格 收费标准(元/车次)
客 车 货 车
第1类 手扶、小四轮拖拉机和
正(后)三轮摩托车 3
第2类 19座以下 ≤2T 5
第3类 20座~39座 2T~5T(含5T) 10
第4类 ≥40座 5T~10T(含10T) 15
第5类 10T~15T(含15T)
20英尺集装箱 25
第6类 15T以上
40英尺集装箱 40
载货类机动车辆计重收费基本费率标准(元/吨·车次) 1.25
二、鉴于店后公路全线工程由延安市(黄陵县)和铜川市两地分别建设,两段公路的贷款及利息统一由新设的财神梁隧道收费站承担;店后公路通车收费后,其养护及大中修按照地域所辖里程分别由铜川市和黄陵县交通主管部门承担,所需资金在财神梁隧道收费站通行费中列支。
三、收费管理单位要加强财神梁隧道收费站通行费收支管理,加大还贷力度。
四、收费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公路收费人员统一换发工作服装的通知》(陕交函〔2008〕86号)和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关于全省非封闭式公路收费人员工作服装制作及换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高收函〔2009〕10号)等有关规定,规范收费人员着装,统一着装标准,规范着装行为,完善配发制度,确保收费人员精神风貌,树立全省收费公路队伍整体形象。
五、要切实加强管理,设置清晰、明显、规范的指路标志,规范收费,文明服务,保证车辆能够安全快捷的通行。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物价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